VOCs 按排放形式,可分為固定管道排放與無組織排放兩大類。固定管道排放是指污染物經由排氣筒(煙囪)的有組織排放。無組織排放是指工藝操作中不經排氣筒的污 染物無組織逸散,包括
①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、②揮發(fā)性有機液體儲存和③裝載、廢水收集、處理和④儲存設施的逸散以及⑤揮發(fā)性有機物料輸送、分離、精制等工藝過程中的逸散。
下面我們介紹VOCs無組織排放第三部分:揮發(fā)性有機液體儲存與裝載。
1.揮發(fā)性有機液體儲罐逸散
依操作壓力的不同,一般可分為常壓儲罐及壓力儲罐。常壓儲罐會有經常性的 VOCs逸散排放,分為 3 種:固定頂罐、內浮頂罐及外浮頂罐。
①固定頂罐的 VOCs 逸散排放來自呼吸損失及工作損失。呼吸損失系指由于溫度與壓 力變化造成蒸氣的逸出;工作損失則是裝載操作時蒸氣置換,以及液體抽出時吸入罐中 的空氣超過罐內空間容量所產生的逸散。
②浮頂罐的 VOCs 逸散排放來自靜置儲存損失及抽取損失。內浮頂罐的靜置儲存損失包括板層邊緣密封損失、板層附屬配件損失、板層接縫損失。
③外浮頂罐僅有板層邊緣密封損失,無板層接縫損失。
2. 揮發(fā)性有機液體裝載逸散
將揮發(fā)性有機液體裝入罐車時,空罐內的揮發(fā)性有機物蒸氣被裝入的液體置換而排入大氣中。該蒸氣包含了:
①空罐中,因上一次載運的剩余有機液體所揮發(fā)的蒸氣;
②有機液體卸料時,由蒸氣平衡系統(tǒng)傳送到罐內的蒸氣;
③灌裝時,儲罐內所產生的蒸氣。
裝載分頂部裝載和底部裝載兩類,頂部裝載又可分為濺灑式與浸沒式兩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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